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河北啟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河北省第七屆園林博覽會主展館(文體中心)回遷安置房項目臨時用地的批復
定資規臨占〔2024〕02號
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關于河北啟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河北省第七屆園林博覽會主展館(文體中心)回遷安置房項目臨時用地的批復
河北啟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來的《臨時用地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已收悉。經我局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單位臨時使用定州市北城區規劃創業街東側,規劃科研路南側、總司屯村西側,總司屯村北側范圍內的集體土地0.4021公頃,用于河北省第七屆園林博覽會主展館(文體中心)回遷安置房項目的臨時辦公、施工便道和表土堆放。
二、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2年(2024年2月5日-2026年2月4日)。
三、你單位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批準的臨時用地范圍內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不得改變臨時用地使用用途;不得轉讓、出租、抵押臨時用地。
四、臨時用地期滿后,應嚴格按照已批準的臨時用地復墾方案完成土地復墾,報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驗收合格后,及時交還土地權利人,不得形成土地資源閑置浪費。臨時用地使用期間,如需永久使用的,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五、你單位應及時向稅務部門繳納耕地占用稅。
定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2月5日